涉嫌帮信罪不起诉还能不能用支付宝?


首先,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就构成了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当涉嫌帮信罪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从法律规定本身来说,《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这意味着如果因为涉嫌帮信罪导致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正常情况下相关冻结措施应该解除,是可以使用支付宝的。 不过,帮信罪存在一些惩戒措施。根据规定,即使不起诉,若相关部门认定行为违反了一定规定,可能会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等。其中限制业务规定五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这其中就包括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进行收发红包和扫码支付等操作。但如果没有被纳入这类惩戒范围,就不影响支付宝的正常使用。 具体能不能用支付宝,一方面要看之前因涉嫌帮信罪,支付宝账户是否被采取了冻结等措施以及现在这些措施是否解除;另一方面,要看是否被纳入了帮信罪的惩戒名单中。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通常是可以正常使用支付宝的 。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