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有一个大房产证能用吗,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安置房,只有一个大房产证。我不太清楚这大房产证能不能用,要是能用的话,后续该怎么处理相关事情?心里一直没底,怕操作不当出问题,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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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 #大房产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安置房大房产证是否能用以及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安置房,简单来说,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安置被拆迁人而建造的房屋。而大房产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总房产证,它是开发商在房屋建成后,对整栋楼或整个小区进行初始登记时所获得的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整栋房屋的产权信息。 关于安置房有大房产证是否能用,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合法存在的证明,意味着该安置房的建设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但对于购房者或者被安置人而言,仅仅有大房产证是不够的。因为大房产证登记的是整栋房屋的产权,并不对应到具体的某一户。如果没有将大房产证分割为小房产证(即每户的单独房产证),那么购房者或被安置人对房屋的产权权益就无法得到完整的保障。比如,在房屋交易、抵押、继承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因为在进行这些操作时,通常需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而没有单独的房产证,相关部门可能不会受理。 依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这就意味着每一套房屋都应该有独立的产权登记,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虽然大房产证是房屋合法存在的依据,但不能替代每户的单独房产证。 那么,如果安置房只有大房产证,该怎么办呢?首先,被安置人需要与相关部门(如开发商、拆迁安置单位等)进行沟通,了解大房产证的办理情况以及分割为小房产证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办理大房产证后,有义务协助购房者或被安置人办理分户的产权登记手续。被安置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房屋测绘报告、购房合同等。 然后,被安置人需要准备好自己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安置协议等,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分户的房产证。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登记费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产权登记,并颁发单独的房产证。整个办理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被安置人需要耐心等待。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开发商拒绝协助办理、资料不齐全等,被安置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督促开发商履行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协助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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