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否可以使用童工?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暑假到了,有个15岁的孩子想来我这打工,我不太清楚能不能用他。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暑假期间到底可不可以使用童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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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暑假是否可以使用童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也就是说,只要是未满16周岁且参与有经济回报劳动的少年儿童,都属于童工范畴。 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暑假期间也不例外,不论在什么时候,只要是用人单位,都不能使用童工。即使是在暑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都不能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劳动。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所以,一般情况下,暑假是不可以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使用童工而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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