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判医疗事故赔偿?


评判医疗事故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评判医疗事故赔偿的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只有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才涉及后续的赔偿问题。认定医疗事故通常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其次,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作出了规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然后,责任程度也会影响赔偿金额。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不同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60% - 90%,次要责任承担20% - 40%,轻微责任承担不超过10%。 最后,赔偿还会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比如患者的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等因素。例如,对于年轻且有较好职业前景的患者,误工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对于年龄较大、本身患有多种基础疾病的患者,赔偿金额的确定会相对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医疗事故对其原有疾病进程的影响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