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时使用离婚判决书电子版可以吗?
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现在打算再婚了。手里只有离婚判决书的电子版,没有纸质版。我想问问去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用这个电子版的离婚判决书行不行啊?会不会不被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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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再婚时能否使用离婚判决书电子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判决书的概念。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离婚案件审理终结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标志着婚姻关系在法律层面的解除。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再婚登记时离婚判决书必须是纸质版还是可以用电子版。《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虽然条例未明确提及离婚判决书的形式,但通常而言,婚姻登记机关为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更倾向于接收纸质版的证明文件。 使用纸质版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直接查验其公章、水印等防伪标识,能够直观且有效地核实文件的真实性。而电子版文件存在被篡改、伪造的风险,婚姻登记机关难以直接判断其真伪。 不过,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和数字化办公的推进,部分地区可能已经开始认可经过合法验证的电子版离婚判决书。这些电子版通常会带有电子签章、数字证书等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真实性。如果所在地区支持使用电子版,并且电子版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认证,那么在再婚登记时使用也是可行的。 所以,当准备再婚时,如果只有离婚判决书电子版,建议先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他们对于电子版文件的具体要求和认可情况。如果不被认可,及时去相关法院申请调取纸质版的离婚判决书,以免影响再婚登记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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