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医保卡门诊能给女朋友用吗?

我有电子医保卡,我女朋友最近去门诊看病,想用我的电子医保卡支付费用。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电子医保卡门诊能不能给女朋友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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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电子医保卡门诊通常是不能给女朋友使用的。 电子医保卡,本质上是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的电子凭证,它和实体医保卡一样,是和参保人的身份信息紧密绑定的,具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规则。医保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参保人本人在患病就医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减轻个人的医疗负担。这就意味着,医保卡应该由参保人本人使用,而不能随意借给他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同时,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如果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数额较大,还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把电子医保卡给女朋友在门诊使用是不被允许的,这属于冒名使用医保卡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医保基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医保相关规定,确保医保卡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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