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否可以核定征收?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对增值税征收方式不太清楚。想了解下,增值税是不是可以像有些税一样进行核定征收呢?这样能让我提前做好税务规划,也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能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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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征收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资料等,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但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进行核定征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在增值税方面,如果纳税人存在上述情况,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核定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例如,对于一些难以准确核算销售收入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其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核定一个合理的销售额,再按照相应的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增值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核定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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