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可以去看人吗?


在探讨能否去拘留所看人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拘留的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拘留,探视规定是不一样的。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这就是说,对于行政拘留人员,家属和朋友是可以按照规定去拘留所进行探视的。通常需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前往会见区。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的探视规定和行政拘留类似。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实践操作,家属和委托代理人在遵守拘留所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探视的。一般同样要持有效证件,按照拘留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见。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被视为犯罪嫌疑人,出于案件侦查的需要,家属一般不能探视。不过,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所以,能否去拘留所看人,取决于拘留的类型。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家属和朋友通常能按规定探视;而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但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