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瘫痪妻子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能离吗?
我丈夫瘫痪了,我实在承受不了现在的生活压力,想和他离婚,但他不同意。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能不能离掉婚呢?我也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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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就涉及到诉讼离婚的问题。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丈夫瘫痪妻子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这个具体情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丈夫瘫痪这种状况比较特殊,法律也会考虑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一方不同意,就绝对不能离婚。如果妻子能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双方长期缺乏沟通交流、矛盾重重等,即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如果妻子仅仅是因为丈夫瘫痪带来生活压力大而提出离婚,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基于保护弱势方权益和维护婚姻稳定性的考虑,判决不准离婚。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否能离成婚,最终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证据的充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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