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给钱是否可以起诉?
我怀孕了,身体需要调养,生活开销也变多,可丈夫却不给我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让他给我钱维持生活和产检等费用呢?
展开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给钱,妻子是可以起诉的。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所谓扶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要相互照顾,经济上要相互支持。当一方遇到困难,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妻子在怀孕期间,身体和心理都会面临诸多变化和挑战,在生活和医疗等方面往往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属于需要扶养的情况。 如果丈夫有能力却拒绝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妻子就可以以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妻子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自己怀孕的证明、生活费用支出的凭证、与丈夫沟通要钱但遭拒绝的记录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认定丈夫确实没有履行扶养义务,就会判决丈夫支付相应的扶养费用。这样既能保障妻子在怀孕期间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