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了丈夫不给钱用,妻子可以告他吗?

我怀孕了,没了工作也就没了收入,可丈夫却不给我钱用,导致我生活上很多开销都成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告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经济难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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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怀孕的妻子如果遇到丈夫不给钱用的情况,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也就是可以考虑告丈夫。 首先,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扶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要相互照顾、在经济上要相互供养。当一方出现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况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生活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在怀孕这种特殊时期,妻子往往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也就丧失了收入来源。此时,妻子处于需要扶养的状态,而丈夫不提供必要的金钱支持,就属于没有履行扶养义务。妻子可以先尝试与丈夫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生活费。 如果协商无果,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妻子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自己怀孕的证明、没有收入的证明以及生活开销的相关凭证等,来证明自己确实处于需要扶养的状态,而丈夫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丈夫确实未履行扶养义务,会依法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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