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中的孩子能主张抚养费吗
我现在怀孕了,和孩子父亲关系不太好,担心以后孩子出生后他不管。我想知道在还没生的情况下,能不能现在就要求他给孩子算抚养费,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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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怀孕期间不能主张抚养费。抚养费通常是从子女出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这样的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表明,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从实际情况看,孩子还未出生,尚无法确定具体的抚养需求和实际情况。虽然父母对未来出生的孩子有抚养责任,但在孩子未出生前,不存在现实的抚养行为和相应费用支出。 不过,孩子出生后,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照顾其成长、教育等一系列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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