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丈夫欠巨额债务并失踪,妻子诉讼离婚能获法院支持吗?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诉讼离婚是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新婚丈夫欠巨额债务并失踪的案例中,妻子可以以丈夫失踪这一事实,依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条款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要走宣告失踪这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所以妻子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等法院宣告丈夫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诉求。 另外,关于丈夫欠下的巨额债务,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若能证明该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所述,新婚丈夫欠巨额债务并失踪,妻子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诉讼离婚,是有很大可能获得法院支持的。同时,对于债务问题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妻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