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规定继承人的年龄吗


遗嘱可以规定继承人的年龄。在我国,自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有权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能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甚至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赋予的权利角度,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设定继承人需满足一定年龄条件。 不过,遗嘱内容必须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年龄限制过低或过高,有可能被认定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从而使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甚至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 例如,若将继承人年龄限制设置为刚出生的婴儿,由于婴儿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限制可能就不符合常理和法律精神,可能影响遗嘱效力。而如果规定一个合理的年龄限制,比如等孩子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后继承,这一般是可行的。 另外,遗嘱订立本身对年龄是有要求的,年龄下限必须是年满18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因为《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其存在、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