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同意,还能分割婚后财产吗?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了,但是有一部分婚后财产还没分割。我想分割这部分财产,可前妻不同意。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我还能不能分割这部分婚后财产,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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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女方不同意时能否分割婚后财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指的是夫妻在结婚后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部分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即便离婚后女方不同意分割婚后财产,若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您依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相关原则进行公正的判决。要是女方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您财产权益的行为,您在发现后的法定时效内,也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并且法院可能会对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不过,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存在以及女方的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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