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该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离婚是有可能分到财产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钱、一起买的东西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一般遵循的是均等分割原则。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配给双方。不过,在实际的案件中,还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另外,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如果想要在起诉离婚时顺利分到财产,首先要收集好相关的财产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证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明确提出自己对财产分割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