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怎么办?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被人提出异议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情况,也不知道后续该做些什么,担心商标注册会 因此失败。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商标注册被异议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应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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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时,首先要明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也就是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面对商标异议,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第一步,了解异议理由。商标局会将异议书副本送交你,你可以从中得知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依据。仔细研究这些理由,判断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比如异议人可能以商标近似为由提出异议,你就需要分析双方商标在文字、图形、读音等方面的相似程度。
第二步,准备答辩材料。根据异议理由,收集能够支持你商标注册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知名度、创意来源等。例如,你可以提供商标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发票等方面的使用证据,以证明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你需要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答辩书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你的观点和 理由,针对异议人的异议进行反驳。
第四步,关注商标局的审查进度。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决定。在整个过程中,你可以通过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了解审查进度。如果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你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