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该怎么办?
我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突然收到通知说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懵了,不知道这是咋回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很担心这个商标最后注册不下来,毕竟我投入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我想了解一下,面对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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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时,首先要明白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这是对商标初步审定结果的一种监督程序,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您的商标被提出异议,您需要积极应对。第一步,仔细研究异议人的理由和证据。异议人可能会基于多种理由提出异议,比如认为您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混淆;或者认为您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您要对这些理由进行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第二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您的商标注册。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您使用该商标的时间、范围、宣传推广情况等,以证明您的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不会与他人的商标造成混淆。
第三步,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答辩。在答辩中,清晰、准确地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针对异议人的意见进行反驳。您可以自己进行答辩,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处理。
最后,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商标局会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如果您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