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异议后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懵了,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我想了解一下,在商标被异议后,具体有哪些应对的步骤和方法,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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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异议后,我们需要理性应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步骤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了解商标异议。简单来说,商标异议就是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后,其他人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反对该商标注册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然后,在收到商标异议通知书后,要仔细阅读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这能让您清楚对方为什么反对您的商标注册。您要认真分析异议理由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 接着,决定是否进行答辩。答辩是您反驳异议人观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您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就要在规定时间内(自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内)准备并提交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应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商标符合注册条件。例如,如果异议人认为您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您可以提供商标使用情况、市场影响力等证据,证明您的商标具有独特性。 最后,等待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做出是否准予商标注册的裁定。如果您对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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