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过程中正确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我正在进行商标注册,但是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商标被驳回或者有人提出异议。我不太清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遇到这些不利情况,有哪些合法有效的救济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救济方式主要是为了帮助申请人在遇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况及对应的救济方式:
首先是商标驳回。当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若不服该决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商标局认为你的商标不能注册,你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争取,他们会重新审核。
其次是商标异议。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样会在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也就是说,当有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时,商标局会进行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能申请复审。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由法院来对商标注册争议进行最终的裁判。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