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驳回申请是怎么回事?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也不知道 驳回申请后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注册商标驳回申请的具体原因有哪些,遇到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后续流程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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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驳回申请,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从而决定不给予注册,将申请驳回。
商标被驳回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商标缺乏显著性。比如,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像“纯棉衬衫”,直接表明了商品的主要原料,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就难以获得注册。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另一方面,商标可能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会被驳回。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当遇到商标驳回申请的情况时,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规定保障了申请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申请人进一步争取商标注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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