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了该如何处理?
我辛苦经营的品牌,没来得及注册商标,结果发现被别人抢注了。我特别不甘心,这个商标对我的事业发展很重要。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把商标拿回来,或者尽量减少损失,该走哪些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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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标不幸被抢注了,不要慌张,可以根据商标的注册状态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首先,如果该商标还处于未获准注册的阶段,也就是在初步审定后的公告期内(公告期为三个月),您可以提起异议。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您要时刻关注商标状态,一旦发现被抢注的商标进入公告期,就要第一时间准备证据材料,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被抢注方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外,在提起商标异议时,建议您同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一个商标申请,因为即便异议成功,也只是让抢注作废,您自己还是需要申请商标的。 要是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这种情况也有办法。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不过,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样,在这种情况下,也建议您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能获得此商标。 相关概念: 商标异议:是指对某商标的基本核准,根据商标法明确提出抵制建议,规定撤销 。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等机构宣告其注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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