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人异议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现在突然收到通知说被人异议了。我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担心这个商标最后注册不下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个异议,有没有可能保住我的商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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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申请被人异议了,首先不要慌。商标异议是指除商标申请人外的其他人,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三个月内,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材料是否齐备、主体是否合格、程序是否合法等相关方面内容提出异议的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遇到商标被异议的情况,你需要做的是进行异议答辩。要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如下: 一是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是答辩理由书,要清晰阐述反驳对方异议的理由; 三是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 四是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你的合法身份; 五是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而你对此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要是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服,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总之,积极应对商标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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