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满心期待能通过,结果却收到了被驳回的通知。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个商标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想轻易放弃。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吗?该按照什么步骤去做呢?
展开


当申请的商标被驳回时,不必过于着急,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第一步,在收到驳回通知后,要仔细分析驳回的理由。一般驳回理由有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绝对理由如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这种情况可能较难通过复审改变结果;相对理由通常是与在先商标近似等,这种情况通过合理的复审还有争取的机会。 第二步,如果认为有复审的必要和可能,就要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充分的材料,阐述自己商标的独特性和合理性,说明不构成与在先商标冲突等情况。 第三步,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后,你仍然不服,还可以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这一步需要谨慎考虑,因为涉及到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