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后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我很想让这个商标注册成功, 不了解是直接重新申请,还是有其他的办法,想问问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好。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当注册商标被驳回时,申请人先不要着急,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首先,要明白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绝对驳回主要是因为申请的商标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比如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等不可作为商标的标志;相对驳回则通常是由于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等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收到驳回通知后,若认为商标不应被驳回,可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复审结果仍不理想,还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商标注册成功。另外,也可以对商标进行修改调整,去除那些可能导致驳回的因素后,重新提交注册申请。总之,要根据具体的驳回理由,合理选择应对方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