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后如何进行申诉?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 我觉得这个商标很有特色,不想就这么放弃。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去申诉,申诉有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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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是可以进行申诉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作商标驳回复审。简单来说,商标驳回复审就是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诉流程方面,首先要在收到驳回通知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等材料。申请书里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交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原件、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商标使用证据等相关材料。
申诉能否成功,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驳回理由是否充分合理,申请人提供的复审证据是否有力等。如果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且不存在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等问题,同时申请人能提供充分的使用证据或合理的解释,那么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大。但如果商标确实存在明显的缺陷,比如与在先商标近似等,申诉难度 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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