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注册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商标复审注册,结果被驳回了。我不太 清楚这是为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就这么放弃,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有哪些解决办法,具体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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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复审注册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首先要明白这意味着商标局或相关审查机构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申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审查的。
商标复审注册申请被驳回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商标可能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再如,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也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等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争取改变驳回的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是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