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出来后还会被判刑吗
保释出来后还是有可能被判刑的。保释在我国法律中对应的概念是取保候审,它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变更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状态,不把人关在看守所等场所,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结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这就是说,即便被保释出来,司法机关依然会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经过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依然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般来说,适用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情节相对没那么严重。
也就是说,保释出来后,存在不被判刑的可能性。比如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像犯罪事实不存在、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就不会判刑。但只要最终被认定构成犯罪,就会面临判刑。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