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想申请复审,但不清楚相关法律依据。不知道依据哪些法律条文能更好地进行复审申请,也不了解这些法律是如何规定商标驳回复审的,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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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标驳回复审,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程序。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商标评审规则》对商标驳回复审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例如,申请人申请复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书、证明材料等,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来准备。这些规定为商标驳回复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和规范。了解这些法律依据,有助于商标申请人在遇到商标驳回情况时,能够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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