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异议后该怎么办手续?
我申请的商标注册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懵了,不知道接下来 该做什么。我很在意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我想了解一下,商标注册被异议后,具体要怎么办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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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异议时,您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来应对。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异议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您收到商标局送达的异议书副本后,您就需要着手准备答辩手续了。第一步是要在规定时间内答辩,您应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做出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局会照常进行裁定。
第二步是准备答辩材料。这些材料需要证明您商标的合法性和在先使用情况等。比如,您可以提供商标的设计理念、使用时间、使用范围、销售数据、广告宣传材料等,以此来证明您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和在先使用的情况。
第三步是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将准备好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商标局。在寄送时,建议选择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等可查询的方式,以便保留寄送凭证。
之后,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就会准予商标注册;如果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则会不予注册。如果您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规定,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