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如何申办手续?
我申请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不清楚该怎么去办理应对这个异议的手续。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想问问懂行的朋友,商标异议申办手续具体该怎么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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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如果您要提出商标异议申办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申办商标异议手续的流程如下:首先,您需要准备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初步审定号、商品或者服务类别等信息,同时要阐述清楚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准备好申请书后,将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商标局。证据材料要能够支持您所提出的异议理由,比如证明您在先权利的文件等。 商标局在收到您的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手续完备、材料符合要求,商标局会受理该异议申请,并将异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要求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辩。之后,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核实,最后作出裁定。如果您对商标局的裁定结果不服,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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