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遇到个事儿,之前有人欠我钱一直没还,现在我想起诉他,但是又担心过了追诉期。我就想知道这追诉期到底是从啥时候开始算的呢?是从他借钱那天,还是从我知道他不还钱那天算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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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诉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了。 关于追诉期从何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有明确规定。该条第一款指出,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比如说,在诈骗罪中,当犯罪人骗到钱,犯罪行为即完成,追诉期就从这时开始计算。 而对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情况,就以非法拘禁罪为例,只要犯罪人持续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个犯罪行为就处于继续状态,追诉期要从其结束非法拘禁他人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那么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就要重新计算,从实施后一个犯罪的日期开始算起。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犯罪人在追诉期内不要再犯罪,同时也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犯罪分子不能通过再次犯罪来逃避之前犯罪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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