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我遇到一个事儿,之前有人侵害了我的权益,但当时我没追究。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想维权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去告他。我就想了解下,法律规定的追诉期到底是多少年啊,是所有情况都一样,还是有不同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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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诉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期限作出了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总之,法律追诉期的具体时长要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并且要考虑是否存在特殊的时效延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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