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期限的起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常见的起算情况如下: 如果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比如,你找到债务人要求还钱,债务人说马上还,可实际没还,那从你催告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要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这就相当于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例如你们后来约定一个月后还钱,一个月到期后对方没还,诉讼时效就从到期的第二天开始算。 当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通俗讲,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没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宽限期: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段额外时间 。 债权人:就是把钱借给别人,有权要求对方还钱的人。 债务人:就是借了别人钱,有义务还钱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