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异议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注册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很重视这个商标,不想就这么放弃。我想了解下,遇 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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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异议时,首先要了解商标异议的概念。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对你要注册的商标有不同意见,觉得不该给你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收到商标异议通知后,不要慌张。第一步,要仔细研究异议理由。看看对方是基于什么原因提出异议的,比如是否认为你的商标与他们的商标近似、是否违反了禁用条款等。
第二步,收集有利证据。根据异议理由,准备相应的证据来反驳。例如,如果对方说你的商标与他们的近似,你可以收集证明自己商标具有独特性、与对方商标有明显区别的证据。证据可以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照片、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
第三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要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答辩书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说明你的商标符合注册条件。
第四步,等待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商标局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对商标局的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