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这异议对我的商标注册影响大不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怎样做才能让我的商标顺利注册下来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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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时,您不用过于着急,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异议是怎么回事。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在收到商标异议通知书后,您要做的第一步是认真研究异议理由。对方提出异议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是认为您的商标与他们已有的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也可能是觉得您的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等。您需要仔细分析这些理由是否合理合法。
接下来,准备答辩材料。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您要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如果对方说您的商标与他们的近似,您可以找出两者在图形、文字、读音、含义等方面的不同之处;如果您的商标有独特的创意和设计,也可以提供相关的创作说明和背景资料。证据可以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推广资料、产品销售数据等,这些都能证明您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 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材料。商标局会给您一个答辩的期限,一定要在这个期限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这样对您的商标注册是非常不利的。之后,就等待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如果您对裁定结果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