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异议是怎么回事?
我最近想注册一个商标,听说有注册商标异议这个说法,但不太明白具体是咋回事。我就想知道在商标注册 过程中,这个异议是怎么产生的,对我的商标注册会有啥影响,出现异议后又该怎么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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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申请后,其他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该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的程序。这其实是一种对商标初步审定结果的监督机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公平公正,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获得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觉得这个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权利,或者这个商标本身违反了商标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就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若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会核准商标注册。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双方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程序其实给了各方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既保护了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商标注册的质量和公正性。对于想要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在申请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尽量避免因违反相关 规定而被他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