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案件该怎么处理?


肇事案件的处理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现场处理。发生肇事案件后,第一时间要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挪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交警准确勘查现场,判断事故责任。若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也可以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其次是责任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之后,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情况、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比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再者是赔偿事宜。如果肇事案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就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赔偿。双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的结果,就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另一种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是后续处理。如果肇事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