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车祸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意外车祸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处理。确保现场安全是首要任务,如果事故发生在公路上,要尽快将事故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或者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在车后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同时,无论事故严重程度如何,都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如110或122 ),如果有人员受伤,还要拨打急救电话(如120)。在警方到达之前,尽量保持现场原始状态,除非是为了避免交通堵塞或紧急救援。另外,要收集相关信息,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道路状况,涉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等,拍摄现场照片,寻找目击证人并记录其陈述和联系方式。这里依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和后续事故处理需要准确信息的原则。 接着是责任认定环节。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双方当事人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成因进行责任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然后是赔偿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伤者及伤者家属需要注意,在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同时,要在交警队复印肇事者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单,以备后续起诉或者理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