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辆轻微碰撞后该如何处理?


发生车辆轻微碰撞后,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自行协商处理(适用于双方对责任无争议的情况)**: 1. **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危险警示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合理位置设置三角警告标志,以避免发生二次事故,确保自身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2. **查看损失**:仔细查看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若对方车辆仅出现轻微刮痕或碰触,财产损害程度较低,且没有人员受伤,基本可判断适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程序。 3. **确认证件**:与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 **判定责任并拍照**:双方当事人自行判定责任,并在现场拍照留存证据。一般需要拍摄车头位置、车尾位置以及车辆碰撞接触部位各一张照片,保险起见,在前后远一点的位置再各拍一张事故全景图,要确保照片能清晰显示双方机动车的牌号。 5. **挪车与填写表格**: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填写快速处理表格,内容包括事故具体情况、双方信息以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 6. **联系保险理赔**:若对方已购买汽车保险,可直接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请求进行初步评估,评估完成后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保存维修定损单据、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等资料,并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额度内进行赔偿。 **报警处理(适用于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或其他特殊情况)**: 1. **及时报警**:如果双方无法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涉嫌酒驾、无证驾驶等),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2. **现场处理**: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若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交通警察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 **责任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当事人及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事故相关信息,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会在三日内制作。 4. **调解(若双方共同请求)**: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会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后送达当事人。若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通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