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清算时房产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公司名下有几套房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房产会如何处理?是直接拍卖偿债,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比较关心整个处理流程和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清算
  • #公司房产
  • #房产处置
  • #破产财产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其名下房产的处理是一个严谨且遵循法定程序的过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破产清算这个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以公平清偿债权人的过程。 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公司的破产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这里的房产显然属于公司破产时的债务人财产范畴。 在处理房产时,第一步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其职责之一就是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接管房产后,会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估。调查内容包括房产的产权情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等。评估则是确定房产的市场价值,以便后续进行合理的处置。 接下来,管理人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处置方案。一般来说,如果房产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且市场价值较高,管理人会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其变现。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房产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等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就该房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例如,《民法典》中规定了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在抵押权人受偿后,剩余的款项才会按照上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此外,如果房产存在租赁等情况,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使房产被拍卖,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新的产权人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如果租赁合同对破产清算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