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网站上擅自刊登公众人物照片是否构成侵权?

我发现有个网站擅自刊登了一位公众人物的照片,我不太确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网站这样做有没有侵犯公众人物的权利,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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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像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网站擅自刊登公众人物照片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他人不能随意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虽然他们的肖像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众知情权等因素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一般情况下,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的照片,在符合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合理使用的情形下,网站等媒体可以刊登。例如,在报道公众人物参加公益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新闻事件时,使用相关照片是为了真实客观地传达信息,这种使用通常不构成侵权。 然而,如果网站擅自刊登公众人物照片是用于商业目的,比如广告宣传、产品推广等,或者照片的刊登会对公众人物的名誉、形象造成损害,那么就很可能构成侵权。比如,网站未经同意将公众人物的照片用于某产品的广告页面,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 当网站构成侵权时,肖像权人有权要求网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人物可以要求网站停止刊登照片,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并且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消除对其名誉的影响,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网站上擅自刊登公众人物照片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使用照片的目的和方式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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