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被异议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的商标注册下来了,可最近收到通知说有人提出异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下商标注册后被异议要怎么做,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保住我的商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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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后被异议时,首先要了解商标异议的概念。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觉得你注册的商标不符合规定,不让你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收到商标异议通知后,不要慌张。第一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30天)准备好答辩材料。答辩材料要围绕商标的合法性、独特性以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展开。比如,证明该商标是自己独立设计、具有显著特征,并且已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等。
第二步,在答辩材料中,要对异议人的理由进行针对性反驳。如果异议人认为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那就要说明自己商标与对方商标在图形、文字、读音、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第三步,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据可以包括商标的使用合同、发票、宣传资料、荣誉证书等,这些都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和影响力。
第四步,密切关注商标局的审查进度和通知。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及时补充材料或参加答辩等程序。如果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总之,要积极应对商标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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