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上升还会进行赔偿吗
之前受了工伤,也做了鉴定拿了赔偿。但最近感觉身体状况因为工伤变得更差了,去检查发现工伤等级上升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获得赔偿啊,具体赔偿是怎么算的,流程又该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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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上升是还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给您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三个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若复查后工伤等级上升,职工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调整的。 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不同。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是25个月,三级是23个月,四级是21个月,五级是18个月,六级是16个月,七级是13个月,八级是11个月,九级是9个月,十级是7个月。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还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个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要补足差额。 如果工伤等级上升,在赔偿流程上,先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确定新的等级后,按照新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赔偿。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工伤人员负伤时肢体或生理受到损伤给予的补偿。 伤残津贴: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发放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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