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还能不能补充认定呢?

我之前做了工伤鉴定,现在鉴定书也下来了。但后来发现有些情况当时可能没考虑周全,比如出现了新的伤情或者对之前的鉴定结果不太满意。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进行补充认定呀?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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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补充认定或者重新申请鉴定的。 首先,解释一下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鉴定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程序,主要是确定伤残等级等,这关系到职工后续能获得的赔偿等权益。 如果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事人认为工伤认定程序违反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具体来说,是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另外,如果职工的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动,例如出现新的伤情且该伤情与工伤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等,也有可能重新提出工伤鉴定申报请求。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说明情况并申请重新鉴定。 总之,是否能补充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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