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需要根据不同的认定结果采取不同的措施,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手部骨折,经过治疗后骨折处愈合,但可能对手部功能产生一定影响,此时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再根据该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且结论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在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依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例如,职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根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或者双方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 - **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例如,职工认为自己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认定结果却未认定为工伤,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 **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