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后又发生工伤还能获得赔偿吗

之前有过一次工伤,也拿到了赔偿。最近工作时不小心又受伤了,不确定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再获得赔偿。想了解要是能赔的话,具体赔偿的流程、范围这些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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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又发生工伤,依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并不限制次数,只要确实属于工伤范畴,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就可以提出索赔。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规,申请工伤鉴定有严格时间限制。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劳动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也指出,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具体来说,再次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报告单位,由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提供医疗证明、事故报告等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审核认定后,就会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含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相关概念: 工伤鉴定:在被确认为工伤后,治疗结束或者满了医疗期以后,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评估伤势问题,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级别鉴定、辅助工具配置鉴定等。通常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评定两个层次,狭义的工伤鉴定主要指致残等级评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治疗工伤的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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