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伤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有过一次工伤,现在又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二次工伤的情况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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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工伤是有赔偿的,以下分不同情况为你详细介绍: **旧伤复发的情况**: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为旧伤复发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例如治疗所需的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新工伤的情况**:首先,与首次工伤认定流程类似,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会被认定为新的工伤。其次,经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例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解除劳动关系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这些费用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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