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的人侵占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我临时雇了个人帮我处理一些工作事务,结果发现他侵占了一部分财物。我不太清楚像这种临时雇佣关系,他的这种侵占行为能不能算职务侵占罪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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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临时雇佣的人侵占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临时雇佣人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要看临时雇佣人员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并不局限于正式员工,只要在一定时期内为单位工作、履行职责,就可能被认定属于该范围。其次,要看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临时雇佣的仓库管理员,利用管理仓库货物的便利将货物占为己有,就可能符合这一条件。 最后,侵占财物的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所以,临时雇佣的人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其侵占行为是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但如果临时雇佣人员只是偶尔帮忙,没有实际的职务便利可利用,那其侵占行为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侵占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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