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可以构成职务侵占?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在现在的单位工作。最近单位发生了财物丢失的事,有人怀疑是内部人员所为。我有点担心,如果我因为工作便利拿了单位财物,会不会构成职务侵占呢?想了解下劳务派遣人员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构成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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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劳务派遣人员是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关键在于“利用职务便利”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而言,虽然其劳动关系可能在派遣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若其在用工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并且基于该职务能够对用工单位的财物进行管理、经手等操作,那就满足了“利用职务便利”这个条件。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并没有明确排除劳务派遣人员所在的用工单位。也就是说,只要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有机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用工单位财物,就可能适用该条款。 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数额也是重要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侵占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比如,劳务派遣人员利用自己负责仓库管理的职务便利,私自将仓库内价值五万元的货物变卖并将款项据为己有,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职务侵占。所以,劳务派遣人员同样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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